《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更好地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,深入了解《条例》,保障《条例》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,让物业服务更便捷、更高效,百姓生活更智慧、更幸福。6月20日,海宁市《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专题学习活动在海宁市教育园区沈鸿纪念馆举办,海宁市各镇(街道)及村(社区)负责人、物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管近300人参加学习。此次培训由海宁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办,海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办,电大海宁学院(海宁市社区学院)协办。
海宁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钱凯副主任做动员讲话,进一步明确本次培训目的,并鼓励大家从海宁现代化社区建设目标出发,针对《条例》具体实施提出改进建议。
《条例》起草律师(嘉兴市住建局法律顾问)高杨,从立法背景、重点条文规制目标、案例分析三方面,为大家全面解读《条例》内容,并与大家沟通条例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。
《条例》共五章四十三条,以“针对问题立法、立法解决问题”为理念,把问题导向贯穿于整部条例中,聚焦住宅物业管理活动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,通过补充立法、创制立法,建立社区居民自治机制,创新社区治理模式,更好地满足住宅物业管理实际需要。
本次培训为期一天,分批进行,各镇(街道)相关部门及村(社区)负责人参加上午学习,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管参加下午学习。
(海宁市社区学院 詹霞 供稿)